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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9 16:33:20   来源:

 
各镇(街道)中心校,市直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2010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济源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附件: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号)和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实验操作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中招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适应课程改革,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学习能力的具体体现。它有利于巩固“普九”、“普实”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水平。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市中招实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安排、组织形式、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今年实验操作考试定于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验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电教仪器站负责实施。
    (二)实验操作考试对象:凡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招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三)实验操作考试由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统一命题。
    (四)实验操作考试的办法:选定考点,考生相对集中;全市一组考务工作组组织考试;考生随机抽签决定考题;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
    (五)实验操作考试的注意事项:
    1、因肢体残疾不能进行实验操作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其实验成绩按本镇今年实验考试平均成绩计算;因病、伤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其实验成绩按6分(满分15分)计算。上述两类免试生,均应参加中招报名并在考试时,持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有关材料,到考点办理免试手续,不办理手续者,按零分计算。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本考点考试的,可在本年度中招实验考试期间内持准考证及请假条申请就近参加下一考点考试。
    三、实验操作考试的收费标准
    实验操作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规定的每生12元标准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提高收费标准。
    四、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的计分办法
    全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算分值满分15分,计入2010年中招总成绩。
    五、加强管理、严明纪律
    中招实验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与提高,关系到中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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