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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9-28 10:49:54   来源:

济源市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降低运行成本,结合《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意见》和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财务支出集中签批

学校各项支出实行集中签批制度,每周二(特殊情况另定)集中签批。

  1.廉政监督。廉政小组要对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维修维护费、通讯费、办公费、各种活动费用、设备物品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支出程序和真实性进行逐项审核,并加盖廉政监督专用章。

  2.财务审核。根据支出项目及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格、未按预算项目支出的票据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确保支出凭证真实、合法、完整,防止违规票据入账。

  3.签批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单财务票据审核(财务室)分管领导(副校长)廉政小组审核(周书记审核签字 郭校长审核盖章)—校长签批财务支出。

  二、物品采购资金支付

1.各处室因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购置各类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卡》,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2.购物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3000元以内的购置,一般由处室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3000元以上的购置,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和廉政监督小组审核后购置。

3.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小额采购至少有两人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应由学校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4.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5.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要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杨会玉老师),做好入库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相应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6.购物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购物一周内,采购人员负责填写学校报销单完成学校签批程序。

7.校内各类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制作,实验仪器购置、图书资料的征订等,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8.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物品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9.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

  三、公务差旅

  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额定标准,提前填写《济源市实验中学出差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和校长签批意见。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车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伙食补助标准:省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每人每天50元。出差住宿标准:一般地区(含省内)每人每天100元,发达地区每人每天150元,超出部分个人负担。

  未经批准的差旅费和涉及招待、礼品及游览等费用,不予审核报销。

  四、慰问看望

  慰问看望(婚丧嫁娶、探望病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慰问用品婚丧嫁娶原则上控制在300元以内,看望控制在100元以内。

  五、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每年10月份由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将采购事项编入下年度预算,待财政年度预算批复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分批次进行。

  新增固定资产由所属处室负责人验收签字,总务处登记资产台账,财务室登记资产明细账。

  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由廉政小组监督,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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