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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4-10-11 15:09:10   来源:

济源市实验中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的通知》的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度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王永利

副组长:郭占军  李天才  王桂兰  姚素琴

组员:周丰海  郭玉启  耿庆哲  李中礼  苏海玲

张吉杰  李新兵  赵福来  李云峰  杨宪伟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市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向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经常性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

4、监督组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食品问题及时提出,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5、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对发现的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校。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由学校领导向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部门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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