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9-29 09:37:41 来源:
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全校学生实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安全管理。
一、负责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法制纪律教育、安全稳定教育、新生入校教育、新生军训和毕业生教育。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实施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管理,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组织、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
三、负责做好学生奖惩工作。认真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定审核工作。制定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比规定,制定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学生违纪处分事件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学生工作人员工作细则。具体负责协调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班主任待遇方面的有关政策,制定班主任工作办法,配合各专业做好班主任的选拔、培训、管理与考核。
五、协调、指导全校学生心理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职业倾向测评、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调研和其他有关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内务管理、宿舍文化建设等工作,对学生宿舍管理达标的班级和文明宿舍进行评选表彰。
七、组织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组织奖学金、助学金、有关资助工作,做好相关费用的分配和审批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校学生会、团委等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九、完成学校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