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计划管理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本校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对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负检查及指导责任。
3.负责执行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实践性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它教学场所,确定各科目的考核方式。
二、教学运行管理
4.负责教师的课务安排,课表的编排、发布及运行中的调整控制,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5.负责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师资调配的宏观调控。
6.负责全校性教学事务协调工作及教学中突发事件的处理或协调工作。
7.组织安排考试、考核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管理。包括成绩登记、发布、归档和统计分析。
9.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三、教学质量管理
10.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11.负责学校班级教学检查、质量评价的方案制定及组织。
12.开展日常教学检查、抽查,指导及检查日常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开展。
13.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质量评估及相关事务的对外联系、与校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14.配合实训处组织全校性教学、技能竞赛,配合实训处组织师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竞赛。
15.定期组织教学工作会议,指导教研组召开教研会,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16.根据上级教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作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
四、师资队伍管理
17.负责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指导、检查工作。
18.建立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形成以专业建设负责人、精品课程建设团队为主体的骨干教师队伍。
19.组织教师参加师资培训、学历进修,提高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重,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五、专业及课程建设管理
20.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学校增设专业申报的调研、组织及协调工作。
21.组织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申报上级精品课程。
22.根据职业教育的要求,提出推进学校课程改革的意见。
六、考试管理
23.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的建立,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认真组织考后分析和总结工作。
24.负责学校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25.负责学校统考课程的试卷征订和自开课程的出卷安排。
七、教材管理
26.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及管理,科学地选配教材,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教材内容的先进性。
27.负责各专业教材的征订、采购、入库、发放、结账及教材帐目管理工作。
28.组织骨干教师编写、出版校本教材。
八、学籍管理
29.做好新生的入学、建班工作,及时做好各年级学生的学期注册工作。
30.及时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复学手续,做好学籍异动的统计上报工作。
31.审查学生毕业资格,及时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学生毕业证书,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