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0-01-22 16:06:33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教育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团委、文联,各省属大中专院校,各级公立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校园文化艺术整体水平,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实施,促进全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组织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艺术建设,引导校园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培育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典型,推动我省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实施。评选先进学校、集体和个人,是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对其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并且对强化教师素质、促进学校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参评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和校园文艺工作者均可参与此次参评,具体包括:
    (1)单位:省属大中专院校;各级公立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2)集体:校园工作集体及相关集体
    (3)个人: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应的教师等教育人士
    三、报名要求
    所有申报单位、集体和个人应认真填写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报“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办公室。各申报学校、集体和个人也可登陆网站(www.zhongguomingxiao.net)下载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学校:
    (1)学校资料介绍
    (2)学校校园文化艺术教育教学规划
    (3)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艺术课教学安排
    (4)学校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5)教师学习培训和考核奖励激励制度
    (6)学校文化艺术课师资力量及教师简介、资历证明
    (7)2009年度校园文化构建的实施情况
    (8)2009年度校园文化科研成果
    (9)学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10)最能代表校园特点的校园照片及校园活动照片(合计五张为宜)
其中,“学校文化艺术师资力量”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文体艺术课课程表
    (2)学校文体活动资料
    (3)学校比赛、获奖情况资料
    (4)学校校园文体艺术教学成果相关资料
    (5)学校文体艺术科研等学科特色
    (6)学校开展文体艺术等活动的软、硬件设施资料
个人:
    (1)教师简介,资历证明
    (2)个人资料及所获荣誉、奖励
    (3)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其它能证明个人的材料等
    四、评选办法
    评选将按照专家评议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相结合,突出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成果,校园文艺工作特色的原则进行,除专家评议之外,还将采取校园文化艺术成果展、评、赛活动及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由组委会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评选的宣传、报名工作。
    第二阶段:自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5月15日。由组委会依据参评条件对申报单位、集体和个人通过专家评议、网上投票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对拟评选表彰学校及个人进行公示,公示将通过网络和报刊等进行。
    第三阶段:组织颁奖大会,集中展示校园文化艺术工作优秀成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对表彰的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及牌匾。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附件: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下载)


上一篇:转发《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一届校园文化艺术科研论文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热烈祝贺我校2009年度荣获多项荣誉


济源软件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