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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实中〔2014〕12号
签发人:王永利
济源市实验中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
组 长:王永利
副组长:姚素琴
成 员:郭战军 李天才 周吉纯 王桂兰
职 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创业”的目标,对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校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丰富广大师生员工的文化生活,指导和协调全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调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督导,保证各年级、处室创建工作与学校创建工作协调一致。
5.定期召开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学习理论,部署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二、学校文明小组下设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素琴
副组长:郭玉起
成 员:耿庆哲 王艳艳 酒金梅 原麦玲 张吉杰
职责:
1.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文明单位创建的总体战略目标,具体组织,协调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指导并审查学校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总结,对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作风,工作进度,工作成效进行有效的监督。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研讨,并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提供决策意见。
4.审查、修改上报材料,对各组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5.审议创建文明处室和文明班级的评选材料,并上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批准。
6.建立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资料档案。
三、文明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宣传小组
主 任:耿庆哲
成 员:张吉杰 李云峰 侯中原
职 责:
1.主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规划和部署全校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了解掌握全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
3.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4.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主题教育活动。
5、负责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搞好对外宣传和网络宣传。
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综合治理小组
组 长:李中礼
成 员:张吉杰
职 责:
1.改进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健全校园治安防控机制,维护好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净化工作,确保学生远离不良文化的影响。
2.提高学校依法治理的水平,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搞好学校稳定工作。
3.严控校园治安事件的发生,争创平安学校。
五、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校园环境创建小组
组 长:郭玉起
成 员:全体班主任
职 责:
1.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建设资料和档案。
2.搞好爱国卫生运动,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3.健全校内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做好食品卫生安全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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