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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实验中学2018级新生资格审查通知(招生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8-08-10 10:48:18   来源: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结合我校招生方案要求,特对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审查对象:

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且已经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二、审查时间:

2018年8月13上午8:00—12:00

(提醒:凡不按时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审查地点:

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到相应审查处接受审验,具体地点安排如下:

南教学楼(从东向西)

审验窗口1(001---250

七年级3班

审验窗口2(251---500

七年级5班

北教学楼(从东向西)

审验窗口3(501---750

七年级9班

审验窗口4(751---1000

七年级11班

审验窗口5(1001---

七年级14班

 

 

 

 

 

 

 

 

 

 

 

 

提醒:报名序号丢失的学生可以在13日上午先到办公楼一楼右转值班室查询,然后再按要求打印封面装订复印件材料参与资格审查

四、交验材料:

条件序号

具体类别

审查材料及顺序要求(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批招生对象

1

学生与监护人户籍、常住地、房产证一致的

1.户口本;2.房产证

 

2

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并在本地居住

3

监护人已购住房并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房产证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发票、契税等证明(须经市房管局备案);4.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

4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

1.户口本;2.房产证;3. 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

5

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优先安排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相关部门签署文件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招生对象

1

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实际居住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发票、契税等证明(须经市房管局备案)

2

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

1. 户口本;2.居住证(暂住证);3.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4.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第三批招生对象

 

本市进城务工子女

 

1. 经商:(1)户口本;(2)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 市区工作:(1)户口本;(2)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8年6月底满12个月的工资表;(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交费证明

五、交验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

2.资料整理顺序:

(1)封面http://www.jysyzx.com/uploadfile/2018/0810/20180810105633739.docx

(2)户口本(必须把监护人和学生信息复印到一张上);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及契税等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等);

(4)其他证明材料(用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与水电费单据及居委会证明等材料)。

3.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六、注意事项:

1.所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及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凡提交假证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2.审查结果请持续关注实验中学网站后续招生公告(http://www.jysyzx.com

 

                              济源市实验中学

                                 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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