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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济源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15:12:24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济源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济事管〔2019〕26

公共机构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事文〔2019〕3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事文〔2019〕70号)要求,将于2019年6月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的认识。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绿色发展  节能先行

三、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与能效领跑者、节水型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等为重点,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能源紧缺体验。宣传月期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不使用一次性消耗用品;开展停开空调和停开私家车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

(三)开发推广新媒体宣传。创新宣传理念,在充分利用电视、办公平台和门户网站宣传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好“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和手机客户端)等新的宣传手段,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优势,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把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在节能宣传中特色和亮点呈现给全社会,努力使社会大众都能关注、支持、参与节能工作,真正发挥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四)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享优惠和试乘试驾体验活动。为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力度,加快配建充电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宣传月期间,一是在公共机构内停车场已调试投运的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可享受只收取基础电价费用、免收服务费用的优惠活动;二是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亲身感受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的经济、便捷与环保,组织开展试乘试驾新能源车体验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制定活动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1—2个最能突出单位特色的活动作为节能宣传月标志性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吸引各方参与,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

(三)抓好落实。宣传月期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请各单位及时将当天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发送市事管局。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相关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邮箱:jysgjjn@163.com),市事管局将对各单位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及报送稿件情况进行通报,并择优向省管局、国管局报送。

联系人:张松伟    66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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