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及开展2010年度济源市教育科学研究优
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全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决定组织参加201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同时开展20010年济源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实践,认真总结我市教育科学研究成就,进一步推进教育科研事业繁荣与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评审机构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审工作由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济源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公室和专家组,具体负责济源市教育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三、评奖范围
包括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基本理论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1、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正式出版的专著、工具书)、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 、课件(附与光盘一致的文本资料)、论文。
2.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成果发表或完成时限为 2009年1-12月
四、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理论性成果应在教育科学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在某些问题研究上有新见解、新发展、新突破;应用性成果应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教育决策提出一定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经验性成果所述经验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深入研究的价值,以验证其因果关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提高价值;教改实验成果已在较大范围推广,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实践,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五、申报工作
1、省市级成果申报工作以中心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2、参加省市级成果评选的请分别填写河南省和济源市《成果申报表》,连同成果材料一式二份于5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3、各单位请同时填写成果申报汇总表(用EXCEL系统制作),同时提供可供复制的U盘或发至hnjyjks@126.com邮箱。
4、附件内容请在济源教育网公告栏内下载。
联系地址:济源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教体局东办公区106室),联系人:崔建平
联系电话:0391—6616191
上一篇: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基本格式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厅暨济源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