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方案(新)
发布时间:2011-06-13 16:31:59 来源:
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方案
全员育人导师制是学校落实“全员育人”的重要举措。为使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让每个受教育者享受到同等的关爱和尊重,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小组考核
考核分为A、B、C三个等级,有严重违纪的组员或小组周等级为D等,每个A等记10分, B等记8分, C等记6分, D等记0分。
考核小组根据班级考核方案,每周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定,再根据小组组员等级情况对小组进行评定,期末算出每个小组周等级总积分,并按照总积分评选出优秀小组。每学期每班评选出两个优秀小组,优秀小组组长为校级优秀班干部,组员为文明学生,小组颁发“优秀小组”奖状。
二、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分为三项:班级考核占60%,问卷调查占30%,常规考核占10%。
班级考核:根据导师所带学生等级情况及导师工作情况,每周对导师进行评定,期末进行汇总,并按照教学组中两个班周等级总积分之和,将导师分为三类,标准分分别记为60、54、48。导师周等级总积分并列时按较高等级计算。
问卷调查:主要调查学生对导师的满意程度,是否按要求利用“心灵握手”本和学生沟通,根据调查结果,将导师分为三类,标准分分别记为30、27、24。
常规考核:积极参与全员育人工作,如家访、带领学生开展活动等,每次加1分;在学校不同层次的会议上因全员育人工作被表扬一次加2分。在月常规口头调查中,受到学生好评的导师每次加2分。期末按积分分为三类,标准分分别记为10、8、6。
严重违纪的学生每人次从导师的标准分中扣5分。
期末根据总分将导师分为三类,各占三分之一,并记入绩效考核,学校将对获得A等的导师进行表彰。
三、班级考核
班级考核分为两项:常规考核占60%,问卷调查占40%。
常规考核:导师周等级未按时上墙或材料上交不及时一次扣1分,班内一人次严重违纪扣3分,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期末按积分分为三类,分别占30%、40%、30%,标准分记为60、54、48。
问卷调查:主要调查学生对班级全员育人导师制开展情况及评价公平性的满意度。期末按满意率分为三等,分别占30%、40%、30%,标准分记为40、36、32。
期末评选出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开展先进班级,并列入班级综合考核范围。
上一篇: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方案
下一篇:实验中学2010—2011学年下期期中“全员育人导师制”优秀小组光荣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