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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6 09:06:10   来源: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济源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2-4-17 8:44:07 文章来源:教科所  (阅读次数: 104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认真做好济源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积极探索教育发展规律,总结教育科学优秀经验成果,研究新形势、新问题,发挥教育科研在推动教育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二、申报课题的基本原则。
    申报工作要紧紧围绕我省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这一中心,以应用研究为主,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实践服务。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既着眼于当前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又适度超前,具有前瞻性和科学预见性。要把握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即要确立一批对于解决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点课题,着眼于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也要针对一些部门、地区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深入开展个案研究和实证性研究。要确保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抑制和杜绝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课题的选题范围。
    1、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济源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列出了若干选题领域和范围。申报者应根据指南精神,自行设计申报具体课题。
    2、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个人课题三大类。经费自筹。
    (1)重点课题:指综合性、前瞻性较强的,对本校、当地甚至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申报者要求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与相应的研究条件。
    (2)规划课题:着眼于学科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对改进学校教学管理、促进教研组或备课组建设、深化学科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申报者要求有一定的学科知识背景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3)个人课题:是指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一般以普通教师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建议
    (1)各校应加强学校层面的综合改革研究,整体推进学校管理或教学、德育等方面的工作,以形成学校特色。
    (2)各校应积极引导教师开展课程改革实践的研究,特别是关于学生自主学习、有效教学、自主课堂、课堂教学评价、作业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市规划办将予以优先立项。
    (3)重视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关注师生沟通、情绪管理、学习心理、合理观念、辅导技巧等方面的研究,并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提高中小学师生心理素质,创建“和谐校园”,加强和改善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素质教育新的生长点和切入点。
    (4)注意针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经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课题,申报的课题要与自己当前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防止课题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相脱节。
    (5)鼓励教育行政人员,特别是学校领导参加课题研究。鼓励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申报课题。鼓励农村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课题。
    四、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市级规划课题的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教师推荐。
    2.必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牵头申请课题。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往年申报承担的全国、省、市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前,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四、课题报送
     1.课题申报由各中心校和市直学校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课题申报需填写《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同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用EXCEL系统制作),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稿统一发至jyjkgh@126.com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东区106室),联系人:崔建平。联系电话:0391-6616191。
    五、注意事项
    1.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复评的形式确定。
     2.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 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市教科规划办批准。
    5.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内容将在“济源教育网、济源教育科研网”予以发布,供教育工作者选题申报时参考。
 
附件下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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